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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市阳光学校一级教师、教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6-06 13:17:5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关于评选阳光学校教学优秀教师实施意见

    一、评比对象:

    在阳光学校任教的教师(除一级教师以外)。

    二、评比条件:

    1、有较强的教学能力,能完成教学目标,教学过程清晰合理,教师教学用于精炼规范,能独立开展教学工作,熟悉掌握信息技术辅助教学,能独立指导学科活动,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要求。

    2、教学质量处在同学科的平均以上。

    三、评比程序:

    1、教师自愿申请,上一节实践课。

    2、学校组织听课、评课,打出等级。

    3、查近年教学情况,得出综合结论。

    四、对于评上教学优秀教师的老师,每月增加工资xx元(根据劳动分配方案规定发放)。

    

常熟市阳光学校校长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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