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学校小学学科成绩进步奖实施方案
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学工作的积极性,鼓励教师抓好学科成绩,认真辅导差生,抓好基础,为学生今后的发展负责,特制订语、数、英学科成绩进步奖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实行学科成绩进步奖的对象:小学一至六年级的语、数、英教学的学科教师。
二、实行学科成绩进步奖的时间:从2013年下学期开始实行。
三、实施学科进步奖的方法
1、各科成绩期初根据教导处计算的平均分和及格率为起点,在期末考试中教导处计算出期末的平均分和及格率,进行比较,平均分增加分和及格率增加百分点为单位(取两位小数)计算(两项相加除以2)你的进步奖金。
2、教学二个班级以上的如果有的班级有正分、正分每分单价乘以人数乘以分数;有的班级有负分每分单价(与正分的单价相同)乘以人数乘以分数。然后减出这个差就是所得的奖金。若是教三、四个班级的按教二个班级方法类推(正负上限400元);教学一个班级的上限为400元。
3、不论是教几个班级的奖金总数之和不超过800元。若是几门学科累计是负分的不加也不扣奖金。
4、一年级以期末考试年级平均为基准,正分乘以单价乘以人数乘以分数,就是所得奖金。
5、各年级语、数、英每分每人的单价如下:
一、二年级语、数、英平均分每增1分计每人0.6元;及格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每人0.6元。
三、四年级语文平均分每增1分计每人0.6元;及格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每人0.7元 ;数、英平均分每增1分计每人0.7元;及格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每人0.8元。
五、六年级语文语文平均分每增1分计每人0.8元;及格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每人0.8元 ;数、英平均分每增1分计每人0.9元;及格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每人0.9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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